http://neimenggu.hteacher.net 2024-06-04 09:11 內蒙古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⑤駐烏海市部隊現(xiàn)役軍人和現(xiàn)役武警應提供由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原件,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屬于該部隊。
(2)學歷證明
①學歷證書原件。學歷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無需提交學歷證書原件;未通過驗證的,需提供學歷證書原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學信網在線申請)。
②持港澳臺地區(qū)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持有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的申請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僅此學歷學位認證證明視為有效。
(3)普通話等級證明
本人普通話水平等級測試信息通過系統(tǒng)驗證的不用提交普通話證書原件。不能通過驗證的,需提供普通話證書原件。
特別提示: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以及證書領取、證書補辦等問題,請聯(lián)系您參加普通話測試的測試站進行咨詢。
(4)任教學科、學段
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比對核驗,無需提交。內蒙古自治區(q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屆及以前師范專業(yè)畢業(yè)生(首次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的)應提供《畢業(yè)生成績登記表》原件和復印件。
(5)體檢合格證明
申請人需在“中國教師資格網”報名成功后,到海勃灣區(qū)中醫(yī)院參加體檢,攜帶體檢合格證明參與現(xiàn)場認定,體檢截止日期為6月12日18:00。申請人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本次認定。認定機構會與醫(yī)院進行信息確認,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頒發(fā)教師資格證書。
(6)無犯罪記錄證明
①具有烏海市戶籍、居住證的申請人,由認定機構統(tǒng)一核查。
②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需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無犯罪記錄證明由申請人自行到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的有關部門開具。如有需要,香港、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內蒙古自治區(qū)統(tǒng)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7)照片要求
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張(必須與報名上傳的照片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背面需寫上名字,裝到檔案袋中)。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證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8)其他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除提交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提交材料要求:按檔案封面(附件)目錄順序整理,自備透明檔案袋,將照片等相關材料放到檔案袋中,方便審核。
(三)領取教師資格證
完成現(xiàn)場審核工作后,將依據審核情況做出認定結論,并為符合認定條件的申請人制作教師資格證書。申請人憑本人身份證,于7月19日到烏海市海勃灣區(qū)濱河大道2號市民中心二樓 C2窗口領取《教師資格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各一份。
特別提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由申請人遞交給本人人事檔案所在的管理部門,及時歸入本人人事檔案。
四、補辦證書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注意事項
(一)補辦證書
證書發(fā)放單位是烏海市教育局,證書丟失或損毀,需要補發(fā)換發(fā)的申請人,請從附件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如實準確填寫有關內容,需在202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烏海市海勃灣區(qū)濱河大道2號市民中心二樓 C2窗口進行登記。
1.補發(fā)換發(fā)2008年之前的教師資格證書,需攜帶《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彩色復印件、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普通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和原教師資格證上所貼照片一致的彩色照片2張(如果沒有,可以準備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張)。
2.補發(fā)換發(fā)2008年之后的教師資格證書,需攜帶《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一式兩份)、本人身份證原件(有效期內)和原教師資格證上所貼照片一致的彩色照片2張(如果沒有,可以準備本人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2張)。
(二)補辦申請表
凡由烏海市教育局發(fā)放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遺失需要補辦的申請者,請從附件下載打印“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附件5)及填寫說明,按要求填報,需在2024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工作日時間攜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一式兩份)、身份證(有效期內)、教師資格證原件、與資格證原件一致的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到市教育局A415進行登記。
補發(fā)換發(fā)證書及《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待本次認定工作結束后與本次認定通過人員的證書一同發(fā)放。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凡申請認定人員,必須提供準確無誤的所有個人信息,并保證符合國家《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本公告中關于教師資格認定類別、認定條件等相關政策規(guī)定,不得提供虛假信息。因提供虛假個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師資格申請不能認定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對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二)申請人須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xiàn)場確認等程序,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xiàn)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由此導致的后果、責任由申請人承擔。
(三)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四)禁止學?;蛉魏螜C構替代報名,對違反規(guī)定而影響本人申請教師資格的,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五)其他未盡事宜請關注各認定機構發(fā)布的通知公告,請申請人務必及時查閱,以免錯過認定機構的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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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
1.烏海市2024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檔案封面
2.教師資格證書補發(fā)換發(fā)申請表
3.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
4.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補表)填表說明
原標題:烏海市教育局 關于開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jyj.wuhai.gov.cn/jyj/260491/260514/170572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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