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zhejiang.hteacher.net 2024-11-01 16:17 浙江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七、考試形式與時間
本次招聘考試在浙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2所重點高校分別進行,考試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會同浙江省舟山中學負責組織實施。考試任一環(huán)節(jié)中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的,視作放棄。
(一)理科類(數(shù)學、物理、化學崗位)
1.考試形式:筆試和面試相結合。
2.筆試:滿分為100分,內容主要為與報考崗位相關的理科類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后,按崗位劃定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所有實際參加筆試人員等于或超過6名的,若有效成績的平均分在60分及以上的,按60分劃定,平均分不足60分的則按平均分(四舍五入法保留一位小數(shù))劃定;如實際參加筆試人數(shù)少于6名,筆試合格分按50分核定。在筆試合格的人員中按1:4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不足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筆試成績不合格人員,不列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時間一般安排在2024年11月15日晚上(浙江大學考點)、11月29日晚上(華東師范大學考點),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3.面試:滿分為100分,包括說題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各占50%。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解題能力、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yè)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一般安排2024年11月16日上午(浙江大學考點)、11月30日上午(華東師范大學考點),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4.考試成績: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的人員中,考試總成績=筆試*40%+面試*60%;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和預簽約對象。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則需加試。
(二)文科類(英語、政治、歷史、地理、心理崗位)
1.考試形式:面試。資格審核通過人數(shù)在招聘計劃數(shù)4倍及以內的,報名對象直接進入面試;資格審核通過人數(shù)超過招聘計劃數(shù)4倍的,增加面談環(huán)節(jié),按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4倍確定面試對象。面談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談時間一般安排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或晚上(浙江大學考點)、11月29日下午或晚上(華東師范大學考點),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2.面試滿分為100分,包括說題和結構化面試兩部分,各占50%。內容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解題能力、課堂教學能力、相關專業(yè)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有關知識以及口頭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列入下一環(huán)節(jié)。面試時間一般安排在2024年11月16日上午(浙江大學考點)、11月30日上午(華東師范大學考點),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手機暢通。
3.考試成績:面試成績即考試總成績,在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預簽約對象。若成績相同,則需加試,具體另行通知。 八、預簽約、體檢及考察
入圍體檢的人員,與浙江省舟山中學簽訂預就業(yè)協(xié)議,并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wèi)健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中組部《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和《浙江省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實施辦法(試行)》(浙教辦師〔2022〕28 號)執(zhí)行,考察結果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舟山市教育網和浙江省舟山中學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在規(guī)定時間內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納入事業(yè)編制。
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在規(guī)定時間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2026年8月31日前未取得高中學段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的、202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均取消聘用資格。
十、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工作中,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
(三)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
(四)報考人員對本招聘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內向舟山市教育局和浙江省舟山中學反映。
(五)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zhí)行。
(六)本次招聘實行服務期制度,聘用人員須承諾在用人單位工作至少5年。
(七)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浙江省舟山中學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686233,監(jiān)督電話:0580-2600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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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舟山中學赴浙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docx
舟山市教育局
浙江省舟山中學
2024年10月30日
原文標題:2024年下半年浙江省舟山中學赴浙江大學、華東師范大學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原文鏈接:http://zsrls.zhoushan.gov.cn/art/2024/10/30/art_1229335114_38908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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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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