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4-08-13 09:23 江蘇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五、招聘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考試均采用百分制計算、合成、公布成績(取2位小數(shù),四舍五入)。
(一)筆試
筆試由宿遷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時間: 2024年8月25日9:00-11:00。
2.筆試內容:以崗位專業(yè)知識為主,不指定輔導用書和考試范圍,不舉辦輔導培訓班。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合格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不低于筆試卷面總分50%的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
5.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在宿遷市教育局網(wǎng)站上公布。
(二)報名資格復審
1.排名成績合成。筆試結束后,排名成績按筆試成績計算。
2.確定資格復審人選。01崗位,按照資格初審通過人數(shù)參加復審。02-09崗位,根據(jù)應聘人員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3倍的比例(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人員一同進入)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選,如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不足3:1的,按實際進入人數(shù)參加復審。
3.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應聘人員報名資格的復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復審時間初定在2024年8月26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在宿遷市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屆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所有有效證件及材料,同時提供近期兩張2寸照片。有效證件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身份證、學生證、教師資格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和《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
(2)社會人員(含在職人員)須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3)報名時在職、資格復審時已辭職的人員,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
(4)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證明、我國駐外使領館的證明材料。
(5)上述人員還須提供本公告《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證件和材料(如:要求具有工作經(jīng)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要求具有各種證件的,須提供各種證件)。
應聘人員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復印件。
4.遞補規(guī)則。招聘單位對應聘人員材料進行審核,當場告知資格復審結果。招聘單位認為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本公告和《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所要求條件的,且應聘人員無異議的,招聘單位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應聘人員中,按排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應聘人員對資格復審結果有異議的,應現(xiàn)場提出陳述申辯,逾期視為無異議。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5.面試繳費:應聘人員在資格復審通過之后,現(xiàn)場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三)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由宿遷市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初定在2024年8月27日,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1.面試形式:演課,時長15分鐘。
2.面試合格線: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為合格,否則,取消其進入下一階段程序的資格。但對于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指參加面試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計劃招聘人數(shù)的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須達到65分為合格。面試成績當場告知應聘人員。
(四)總成績合成計算
總成績計算規(guī)則如下:
1.面試崗位:總成績=面試成績。
2.筆試+面試崗位: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六、考察、體檢、公示和聘用備案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zhí)行。
1.考察人選確定。根據(jù)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01崗位另行組織考試確定;02-09崗位按面試成績確定,面試成績仍然相同的,另行組織考試確定),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
2.考察時,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若報名時在職但考察前已辭職的,須提供合法有效的《解除聘用(勞動)合同證明書》。未按時提供上述材料的,視為考察不合格。
考察合格人員作為體檢對象。
(二)體檢
體檢工作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時間另行公告。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體檢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
(三)公示和聘用備案
體檢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宿遷市教育局網(wǎng)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錄用的,由招聘單位辦理聘用手續(xù)(組織填寫《江蘇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備案表》報市人社局備案,辦理人事關系接轉手續(xù)、組織簽訂聘用合同等),按規(guī)定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約定試用期。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
被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各種協(xié)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
在考察、體檢、公示、聘用備案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由招聘單位在本崗位面試應聘人員中按應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備案后,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缺額的不再遞補。
七、紀律與監(jiān)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格堅持規(guī)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機關和社會監(jiān)督,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或工作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jīng)查實,即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自2018年1月1日起,應聘人員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所有環(huán)節(jié)中存在的各種違紀違規(guī)(含不誠信)行為,按規(guī)定記入全國統(tǒng)一《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5年或長期記錄,并嚴格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國家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懲戒。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八、其他事項
(一)責任分工。各招聘單位負責對報考條件、考試內容、證明材料等各類政策的解釋,市教育局組織各招聘單位按照公告的規(guī)定組織實施公開招聘各個相關環(huán)節(jié)的工作。市教育局全程參與各環(huán)節(jié)工作,履行指導、監(jiān)督、查糾職能,接受舉報投訴并按規(guī)定處置。市人社局負責公開招聘工作事前方案核準、事中過程監(jiān)督、事后檢查糾偏工作,接受舉報投訴并按規(guī)定程序組織查處違紀違規(guī)行為。
(二)政策口徑。專業(yè)設置、年齡等相關政策口徑如下:
1.專業(yè)按《江蘇省2024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專業(yè)參考目錄》(見附件2)設置。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指1988年8月10日至2006年8月19日之間出生?!豆_招聘崗位簡介表》對年齡有特殊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
3.擬聘用人員是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含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的,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要求的相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證件及材料,國(境)外同期畢業(yè)人員還須在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認證,否則將取消其聘用資格;其他人員均須在報名開始之前取得相應資格證書。崗位另有要求的,從其要求。
(三)特別提醒:本次招聘筆試、資格復審、面試等環(huán)節(jié)程序連續(xù),請應聘人員做好行程安排和準備好個人有關材料。
政策咨詢電話:0527-84389653(宿遷市教育局),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方式見《公開招聘崗位簡介表》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監(jiān)督電話:0527-84389663(宿遷市教育局組織人事處(監(jiān)督與審計處))
九、本公告由宿遷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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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蘇省202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
宿遷市教育局
2024年8月9日
原文標題:2024年宿遷市市直教育系統(tǒng)學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第三批)公告
原文鏈接:http://jyj.suqian.gov.cn/sjyj/tzgg/202408/aa942afe60164aababcfb150316990b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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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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