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handong.hteacher.net 2024-04-19 23:49 山東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濟寧市教師招聘安排
報名時間: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筆試時間: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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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濟寧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教育類)年度公開招聘計劃和《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函〔2024〕11 號)要求,現將濟寧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應在40周歲以下(1983年4月以后出生);
(3)遵守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
(5)具有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及教師資格條件;
(6)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均不得應聘。濟寧高新區(qū)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及實行人員控制總量管理的人員不得應聘。
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認可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可應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符合條件的崗位。
在濟寧市接收安置的退役軍人(詳見附件2)可應聘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定向招聘崗位(退役軍人應聘的有關政策,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全日制畢業(yè)生,畢業(yè)時取得高級工、預備技師(含技師)職業(yè)資格(職業(yè)技能等級)的,可分別按照大專、本科學歷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人社部規(guī)〔2019〕1號)規(guī)定情形的崗位。
在職人員應聘的,須經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同意;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的,須經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已簽訂就業(yè)協議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須與簽約單位解除協議或經簽約單位同意。相關同意報名應聘或解除就業(yè)協議的證明材料,一般應于報名(2024年4月25日)前取得,對出具確有困難的,最遲于面試前資格審查時提供。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交相應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及單位出具的教學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年限要求連續(xù),按足年足月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4年4月。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全市統一報名系統,在全市范圍內(含各縣市區(qū))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24年4月25日9:00—4月28日16:00
查詢時間: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報名網站:濟寧高新區(qū)管委會官方網站(http://www.jnhn.gov.cn)。
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信息資料并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資格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報名信息一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初審通過,不能更改。2024年4月28日16:00后,單位尚未初審或者初審未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不能再修改、補充報名信息。
應聘人員必須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報名和考試,應聘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一致。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本次報名資格。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單位初審
初審時間:2024年4月25日11:00—4月29日16:00。
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節(jié)假日不休息),及時查看網上報名情況,認真進行資格審查,確認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少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進行補充。網上報名期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要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供資格審查時使用。
3、網上繳費
繳費時間:2024年4月25日11:00—4月30日16:00
繳費標準:根據省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費用的收取標準為每人每科40元。
應聘人員在報名查詢時間截止前登錄報名網站,查詢初審結果,下載打印《2024年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報名登記表》《應聘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教育類)誠信承諾書》(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2024年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筆試準考證》。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成功后,不再退費。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應聘人員,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費用減免手續(xù)。(見附件2)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規(guī)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核減和取消招聘計劃情況,在濟寧高新區(qū)管委會官方網站(http://www.jnhn.gov.cn)公布。
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由本人申請,可改報區(qū)內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改報只進行1次。應聘人員繳費成功后,須注意關注取消崗位公告,并保持聯系方式暢通。
(二)現場資格審查
現場資格審查時間、地點、具體要求在濟寧高新區(qū)管委會官方網站另行通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出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或弄虛作假等各種違規(guī)問題的,不論哪個階段、哪個環(huán)節(jié),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應聘人員報名及筆試前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網上進行;應聘人員面試前的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現場進行(退役軍人定向崗位的初審和面試前的資格審查由濟寧高新區(qū)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負責)。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當選派專人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查,并對資格審查結果負責。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任職回避情況。
應聘人員需按招聘崗位要求,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有效身份證件、《2024年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筆試準考證》、《2024年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教育類)報名登記表》、《應聘濟寧市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教育類)誠信承諾書》、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與準考證照片同底版)3張及相關證明材料。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
(1)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須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符合教研廳〔2016〕2號和教研廳函〔2019〕1號規(guī)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錄取且2024年畢業(yè)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提交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或其他證明材料。
(2)已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yè)協議的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還須提交解除協議證明或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
(3)與國(境)內普通高校2024年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畢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交有效身份證件、規(guī)定時間內可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和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書;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但未獲得教育部門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供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及有資質的機構出具的翻譯資料,并作出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材料的承諾。
(4)其他人員應聘的,提交有效身份證件、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24年4月25日以前取得)。
(5)在職人員、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的,須提交加蓋有用人權限部門(單位)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信》,未如期提交,視為放棄。在職人員報名前應充分了解知曉有關法律法規(guī)或所在單位及有關主管部門關于是否允許報考、離職的相關規(guī)定。
(6)退役軍人須提交退出現役證書、縣(市、區(qū))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接收證明。
(7)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交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截圖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應屆師范生所在高校暫未頒發(fā)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的,暫不提供),并提供承諾書,承諾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崗位表中有其他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8)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有明確要求的,應聘人員須提交相應的社會保險繳納證明及單位出具的教學工作經歷證明,工作經歷年限要求連續(xù),按足年足月計算,工作年限計算截至2024年4月。
(9)崗位資格條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面試前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面試前的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面試前的現場資格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招聘資格。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提交相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因取消資格或棄權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進行兩輪,經兩輪遞補后仍達不到1:3比例的,按照實有人數參加面試。
進入面試的人員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采用先筆試再面試的方式,均采用百分制計算成績。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用百分制,只考一科,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專業(yè)知識和教育法律法規(guī)、教師職業(yè)道德、教育常識等相關知識)和教育教學理論在教育教學中的運用兩部分,重點考察分析和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濟寧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崗位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
(二)面試
面試人選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合格人數出現空缺的崗位,取消招聘計劃;達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實有合格人數確定;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確定后,按規(guī)定程序向社會公布。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向面試人員宣布。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同一招聘崗位出現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選。如筆試成績還相同的,組織加試。
崗位計劃數與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數為1:1的,面試成績低于所有實際參加面試人員有效成績平均分值的,不得進入考察體檢范圍。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在濟寧高新區(qū)管委會官方網站公示。
四、考察和體檢
按照招聘計劃(崗位計劃數有核減的以核減后的崗位數為準)和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額組織考察、體檢。考察、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考察可根據崗位條件要求采取多種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按照《山東省教育廳等4部門關于實施教職員工準入查詢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函〔2023〕35號)進行準入查詢,不符合準入條件的,不予聘用。同時,按照干部人事檔案管理有關規(guī)定,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嚴格審核。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考察情況作出考察結論。
體檢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及操作手冊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要根據《山東省教育廳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關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教師函〔2024〕11 號),對應聘人員進行心理健康測試。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人員無故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放棄。
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報考同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濟寧高新區(qū)管委會官方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不再遞補。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調查處理,作出結論。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辦理備案手續(xù)。對反映問題經查屬實且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fā)放《濟寧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聘用通知書》,招聘單位憑《濟寧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招聘聘用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招聘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招聘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與受聘人員約定最低服務年限,聘用人員最低服務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試用期一年)。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計劃及招聘崗位
具體計劃、招聘崗位及條件要求見附件1,應聘人員須知見附件2,同意報考證明信見附件3。
七、其他
1、此次招聘工作后續(xù)有關通知、公告、公示也將在報名網站公布,請考生隨時關注相關信息,報名時所留電話保持暢通。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2、此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3、本次招聘發(fā)布的簡章、崗位匯總表、應聘須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別、本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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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4年濟寧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崗位匯總表.xlsx |
附件2:2024年濟寧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應聘須知.doc |
附件3:同意報考證明信.doc |
濟寧高新區(qū)發(fā)展軟環(huán)境保障局
2024年4月19日
原文標題:2024年濟寧高新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簡章
原文鏈接:http://www.jnhn.gov.cn/art/2024/4/19/art_23984_2791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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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山東分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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