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湖北十堰市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http://hubei.hteacher.net 2023-04-03 13:46 湖北教師資格證 [您的教師考試網]

十堰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根據省教育廳相關要求和省教師資格管理辦公室《關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學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2023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公告》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十堰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網報時間、確認點安排

春季認定網上報名時間:47900-4201600

現場確認時間:414日—421日(有效工作日),漢江師范學院教師資格認定時間以本校通知公告時間為準;

現場確認地點: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有效居住證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資認定機構(具體地址見附件一)。

市教育局受理各縣(市、區(qū))教資認定機構申報材料時間以各縣市區(qū)報送材料時間為準。

二、認定范圍和對象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湖北省十堰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專升本學生)在十堰市轄區(qū)的中國公民及駐我市部隊現役軍人、現役武警;以就讀學校所在地認定的申請人以學校為單位向所在地教資認定機構統(tǒng)一進行申報。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 中共中央臺灣工作辦公室秘書局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秘書行政司關于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申請中小學教師資格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師廳〔20191號)規(guī)定,在我市學習、工作和居住的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教師資格考試所在地申請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歷及其他條件、程序要求與內地(大陸)申請人相同。

申請人每年只可以申請認定并取得一種教師資格證書。

三、認定機構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縣(區(qū))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市(州)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各級認定機構根據認定權限受理本行政區(qū)域內相應申請人的申請。

四、學歷標準

依照《教師法》第十一條和省教師資格認定中心《關于我省教師資格認定學歷問題的說明》(鄂教資〔20124)有關規(guī)定標準執(zhí)行。即:

申請認定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學歷應為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同時還應具備相當于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資格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五、普通話要求

高中中職階段申請語文學科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申請其他學科教師資格需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六、體檢標準

嚴格按照《湖北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鄂教師〔20023號)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時間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有效。申請人須在十堰市人民醫(yī)院、十堰市太和醫(yī)院、國藥東風總醫(yī)院及各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規(guī)定醫(yī)院進行體檢,使用《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附件二),體檢表需一張正反打印,所有體檢項目必須完檢,符合教師身體素質條件的要求,且鑒定結論為合格;省人民醫(yī)院為疑義問題終檢醫(yī)院。(體檢項目漏檢、漏填,體檢項目無醫(yī)師簽字、蓋章不齊全、無醫(yī)院明確結論、無體檢日期均為無效體檢結果,均不予認定

七、申請認定方式

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通過“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和報名。注冊方法可參考中國教師資格網主頁面“咨詢服務”欄下的“操作手冊”(見附件3)。注冊成功后,先完善個人信息,并在申請人員申請的認定機構網報時間段內登錄報名。

(一)完善個人信息

對于注冊后首次登錄的或個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戶,須先完善個人身份信息。

證件類型為身份證的,需要補充民族;證件類型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五年內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需要補充性別、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臺灣當地有效身份證號碼;對于證件類型為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還需補充相應通行證號碼。

檢查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完成個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證件號碼一經注冊,不允許修改。如果身份證件號碼填寫錯誤,需要重新進行用戶注冊。

姓名、身份證件有效開始日期、身份證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個人身份信息”頁面不允許修改。如果信息填寫錯誤,需要進入實名核驗頁面修改,再進行實名核驗,通過后即可修改成功。

(二)報名

在我市網報時間段內,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用本人的賬號登錄并報名。

網報時,申請地類型,選擇戶籍地、居住證所在地;認定機構,申請高中階段(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選擇“十堰市教育局”;現場確認點,選擇戶籍地、有效居住證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教資認定機構(具體地址見附件一)。

申請人按系統(tǒng)要求如實完整填寫其他申請材料,核對所填報名信息,確認無誤后點擊“提交”按鈕,上報報名信息,已審核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信息”將不能修改,請申請人慎重填寫申請信息。

申請人在系統(tǒng)中上傳的照片應為本人近6個月以內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證件照(不允許帶帽子、頭巾、發(fā)帶、墨鏡等),不得上傳黑白照片;(2)照片格式及大?。?/span>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照片必須顯示考生頭部和肩的上部;(3)照片不得過度美顏失真,必須以白色為背景(背景中不得帶有家具、門框、風景、樹木等物體);此照片信息應與現場確認時上交相片同底版,藍底、紅底及其他顏色均視為不合格。示例如下:


  三)簽署《個人承諾書》

申請人請點擊個人承諾書圖片,通過手機瀏覽器、微信、支付寶或其他掃碼工具掃描頁面中彈出的二維碼,并在手機端手寫簽名。提交簽名后,點擊網頁端的“已提交”按鈕,查看簽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點擊合成后的圖片,重新獲取二維碼。如預覽時發(fā)現上傳的《個人承諾書》位置不正確、不清晰或簽名不完整,請務必重新上傳,以免影響認定。

八、現場確認

申請人網上申報完成后,應及時查閱相應認定機構網站上發(fā)布的認定公告,按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攜帶以下材料進行現場審核確認。未按要求在指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代身份證(需在有效期內)原件。(需提交復印件)

學歷證書原件。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原件(學歷信息經過電子信息比對的可不提交。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國家認定信息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須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視為不合格學歷將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時申請認證報告。

3.《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原件(一張正反打印,見附件2)。(需提交原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通過電子信息比對且符合《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和《語言文字法》普通話水平等級要求的可不提交);如無法在線驗證,需提交普通話證書復印件(彩色)。

5. 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請的,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6.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無需提交,由報名系統(tǒng)自動比對核驗。

7.上交一寸證件照2張。 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的照片,應與網上申報時上傳相片同底版,藍底、紅底及其他顏色均視為不合格,相片背面寫明姓名、身份證號。

8. 在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的,提交本人戶口本或集體戶口證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請認定的,應當提交有效的居住證原件;以就讀學校所在地申請認定的,以學校為單位,提交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原件或學籍原件(限十堰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專升本學生)(需提交復印件)。

9. 申請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類別的申請人,除提供以上資料外,還需提供相當助理工程師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的職稱證書或中級及以上工人技術等級的資格證書。

10.港澳臺居民無犯罪記錄證明分別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政府香港警務處、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身份證明局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申請人需及時到所選擇的認定機構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函件》,申請人自行將函件交給香港、澳門及臺灣相關部門,由其核實后將核查結果交給相關認定機構。核查結果將作為認定依據。未能按時提供核查結果書面回函的,本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無效。

10. 各縣(市、區(qū))現場確認點及聯(lián)系方式見附件一。

其他注意事項

義務教育階段及幼兒園階段教師資格認證請關注各縣(市、區(qū))教資認定機構公告(附件一)。

申請人在體檢和現場確認時自覺履行個人防護義務,服從當地管理要求。

在申請過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申請人認定結果公示、查詢以及證書領取的時間和方式我市各級認定機構在其發(fā)布的認定公告中已明確告知,請申請人見各認定機構的公告。

請申請人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和現場審核等,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再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申請人在申請認定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相關法規(guī),將會受到撤銷教師資格的處罰。被撤銷教師資格者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6.認定結束后會在十堰市教育局官網發(fā)布領取教師資格證書及認定申請表的通知,請在規(guī)定地點和時間內領取。

7.同一申請人在同一自然年內只能申請認定一種教師資格。

 

附件一:《湖北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表》.docx

 

附件二:十堰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地址及聯(lián)系方式.docx

附件三: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docx

十堰市教育局

2023331

原文標題:十堰市2023年上半年高中、中職教師資格認定公告-通知公告-十堰市教育局官網

文章來源:http://jyj.shiyan.gov.cn/zwdt/tzgg/202304/t20230403_42127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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