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3-03-31 11:58 江蘇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三)資格復審
1.時間及地點
2023年4月12日08:30-10:00,地點:江西師范大學(第三站具體時間、地點根據(jù)報名等情況另行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發(fā)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2.聯(lián)系人:朱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18-83222525。
3.資格復審材料
(1)本人身份證(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各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就業(yè)協(xié)議書、就業(yè)推薦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教師資格證或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書與證明。
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原件審核后退還。對不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的崗位條件、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弄虛作假的,均取消考試資格。應聘人員報名經資格復審通過后,方可參加考試。應聘人員未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如對資格初審或復審意見有異議,須在本站報名結束前向灌南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聯(lián)系電話:0518-83222525。
六、考試
(一)考試方式
崗位代碼A01-A10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崗位代碼A11-A16崗位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由灌南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實施。未在指定地點、指定時間內參加考試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學方面的知識。不指定復習用書,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
5.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面試
崗位代碼A01-A10崗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崗位代碼A11-A16崗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shù),在3:1范圍內確定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1.面試主要評測應聘人員的教育教學綜合能力。面試評委組對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素養(yǎng)及能力、基本素質、舉止、儀容儀表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分。
2.總分為10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面試成績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3.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崗位代碼A01-A10崗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崗位代碼A11-A16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七、考察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考察體檢人選。如總成績相同,崗位代碼A01-A10崗位,組織加試;崗位代碼A11-A16崗位則按筆試成績高者參加考察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組織加試,加試由灌南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加試方式另定。考察體檢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考察工作按照《連云港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guī)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按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體檢操作手冊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等文件規(guī)定組織實施。入圍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
八、公示
根據(jù)考試總成績、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灌南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yè)、畢業(yè)院校、考試成績、排名等。
因應聘人員考察或體檢不合格、擬聘用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擬聘用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等原因出現(xiàn)招聘崗位空缺時,由灌南縣教育局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遇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其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九、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各崗位考試總成績高低順序(總成績相同的,抽簽決定順序)在招聘崗位范圍內進行公開自主選崗,具體崗位見《選崗表》。應聘人員因個人原因未能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崗權利。
選崗完成后,所有崗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xù),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應聘A10崗位的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如在2026年8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予以解聘。
應聘A01-A09、A11-A16崗位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須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應聘崗位相對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后方可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應聘人員,將取消聘用資格。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xié)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xù)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guī)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
十、招聘工作紀律
(一)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考察體檢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二)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guī)定進行處理。
十一、監(jiān)督和舉報
灌南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第三紀檢監(jiān)察組對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18-83236689。
灌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受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3968833。
十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灌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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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蘇省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崗位表(第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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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江蘇省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選崗表(第二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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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江蘇省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報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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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江蘇省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 |
灌南縣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
原文標題:江蘇省灌南縣教育局所屬學校2023年赴高校公開招聘新教師(第二站)公告
原文鏈接:http://www.guannan.gov.cn/gnzx/gsgg/content/5418caf8-c6d8-4406-a628-37c10a532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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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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