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3-03-30 16:24 廣東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審核人員對報名者線上提交的報名資料進行資格審核,并通過郵件回復審核結果。符合招聘條件,審核通過的,應在收到郵件回復一日內按照郵件內指引添加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計劃”教育教學類工作人員面試考生微信群。不符合招聘條件,審核不通過的,將以郵件回復不予通過原因,在報名截止后一天內仍未收到郵件回復的報考人員,應在4月24日下午15時前電話確認報考情況,確保及時接收后續(xù)相關考試通知。
七、考試
考試工作由南雄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符合招聘條件的報考人員,免筆試直接進行面試。
(一)面試對象。線上提交的報名資料符合招聘條件,且經(jīng)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公告將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wǎng)站統(tǒng)一公布,請進入面試考生及時留意相關公告并按公告規(guī)定按時參加面試,不再另行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未按面試公告要求參加面試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工作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guī)范(試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三)結構化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shù)點后3位。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數(shù)線的考生,不能進入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
(四)面試成績計算。如同一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優(yōu)先聘用少數(shù)民族考生,如面試成績相同且同是少數(shù)民族的,則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然相同的,則南雄市教育局另行組織面試。面試成績和體檢對象名單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wǎng)站公布。
八、體檢
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根據(jù)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shù)從考試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標準按上級相關要求執(zhí)行。不合格人員可在收到體檢結果后的3個工作日內書面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在收到復檢要求10個工作日內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逾期不書面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九、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有關規(guī)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yǎng)、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個人征信情況、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擬聘用考察人員未在要求的時間內提供考察材料,或不主動辦理個人檔案調動手續(xù)的,視為放棄考察資格。
十、公示與聘用
(一)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統(tǒng)一在招聘公告發(fā)布網(wǎng)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二)經(jīng)公示無異議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者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經(jīng)體檢、考察合格,已列入公示名單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3年內不得參加本市各級各類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十一、遞補聘用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xiàn)空缺的,經(jīng)用人單位同意,事業(yè)單位主管部門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人員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不再遞補。
(一)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三)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四)法律、法規(guī)及其它有關規(guī)章規(guī)定不準聘用者。
(五)個人放棄聘用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分配
按報考崗位分配到相應學校任教(同一崗位有多個學校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優(yōu)先自行選擇學校)。
十三、其他事項
(一)本次考試在新冠病毒感染防控常態(tài)化下開展,報考人員應當按照廣東省、市有關防控要求,做好考試等工作。在招考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主管部門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并及時在有關網(wǎng)站發(fā)布公告,請報考人員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三)應聘人員未按照招聘工作組發(fā)送的郵件、微信等相關工作要求執(zhí)行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南雄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五)紀檢監(jiān)察電話:0751-3821010。
附件
1: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計劃”教育教學類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信息表
2: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計劃”教育教學類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
3: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計劃”教育教學類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報名信息采集表
南雄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 雄 市 教 育 局
2023年3月10日
原文標題: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計劃”教育教學類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www.gdnx.gov.cn/zwgk/rsxx/zkxx/content/post_23801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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