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jiangsu.hteacher.net 2022-11-11 16:37 江蘇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wǎng)]
(二)網(wǎng)上確認
1.灌云縣教育局將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guī)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wǎng)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平臺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灌云縣教育局陳述申辯,逾期,視為沒有異議。聯(lián)系方式同政策咨詢電話。
2.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須在網(wǎng)上繳納報名費100元。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應聘人員,先繳費確認,若沒有違反考試紀律,在筆試結束后一周內,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灌云縣教育局(灌云縣伊山鎮(zhèn)勝利西路599號)622室辦理減免手續(xù),退還報名費。
3.通過資格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繳費成功后,除應聘崗位被取消或符合條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外,不退還報名費。
4.應聘人員因個人信息填寫不完整、不準確導致資格初審未通過或未按時在網(wǎng)上進行報名確認、繳納報名費等導致報名不成功的,均視為報名無效,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責任。
(三)網(wǎng)上打印準考證
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須在筆試前3日內登錄原報名平臺打印準考證。若出現(xiàn)由于應聘人員本人原因導致錯過打印準考證情況,視為應聘人員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四)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按崗位要求和網(wǎng)上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100kb以下。
2.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guī)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應聘,參加報名即視為認可本次招聘公告確定的報名辦法和招聘程序等規(guī)定,填寫的個人信息應真實、準確、有效。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灌云縣教育局進一步咨詢確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如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不符合資格條件、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將及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存在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3.各招聘崗位的開考比例均為1:3,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2年12月6日9:00-11:00登錄原報名平臺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對部分緊缺、層次要求較高等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急需人員的崗位,由灌云縣教育局申請,經灌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連云港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并于開考前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4.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5.對報名期間遇到的特殊情況,經研究后,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wǎng)統(tǒng)一公布,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
五、考試
應聘人員在考試各環(huán)節(jié)均須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試方式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由灌云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
(二)筆試
1.筆試內容:相應學科的專業(yè)知識??荚嚥恢付◤土曈脮晃腥魏蝹€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采取閉卷答題形式進行,筆試滿分100分,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50分。
3.筆試時間和地點:將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提前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wǎng)上另行通知,請報名成功者及時關注,并按通知要求打印準考證。
4.注意事項:(1)本次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2)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3)考試疫情防控規(guī)定將根據(jù)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我縣防控最新要求動態(tài)調整,請應聘人員持續(xù)關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發(fā)布的疫情防控規(guī)定,按要求提前做好相關準備,考試現(xiàn)場積極配合疫情防控有關工作安排,如有違反,將承擔相應責任。
5.筆試成績將以百分制的形式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應聘人員可憑準考證號查詢。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灌云縣教育局負責。
1.筆試閱卷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招聘的人數(shù),在3:1范圍內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在職人員應聘須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4.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筆試成績排名較前的人員,要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lián)系方式暢通,以便灌云縣教育局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lián)系不到者或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5.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灌云縣教育局陳述申辯。
6.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在網(wǎng)上繳納面試費100元。符合減免政策的,憑有關證明到灌云縣教育局(灌云縣伊山鎮(zhèn)勝利西路599號)622室辦理減免手續(xù)。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入圍面試人員的姓名、筆試成績及排名將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1.面試內容:相應學段、相應學科教材內容,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個人或部門舉辦培訓輔導。
2.面試形式:面試形式為演課。演課時,虛擬有學生在場上課,須有相應的教案,應聘者不得與評委互動,教案質量納入評分。
3.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面試成績由現(xiàn)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
4.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shù)。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灌云縣人民政府網(wǎng)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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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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