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guangdong.hteacher.net 2022-06-30 10:46 廣東教師招聘 [您的教師考試網]
(六)筆試
時間和地點:暫定2022年7月下旬在線下進行,考點設在廣州市,以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專欄后續(xù)公告通知為準。
考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律法規(guī)等相關知識。考試時間120分鐘,成績滿分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成績合格者方可進入下一輪。
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具有與所報崗位對應的副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的應聘人員不參加筆試,以面試成績作為綜合成績。
按面試、筆試分數所占比例計算綜合成績(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博士學位的應聘人員、具有與所報崗位對應的副高級教師及以上職稱的應聘人員為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按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從綜合成績合格應聘人員中,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出現綜合成績同分而影響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情形的,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如成績仍相同的,則另行增加一輪面試,高分者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七)補錄
若有招聘崗位沒有應聘人員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相關招聘單位可根據需要選擇是否啟動補錄程序,補錄對象為進入其他相同學段和相同學科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但沒有入圍體檢的應聘人員,在補錄環(huán)節(jié)選擇補錄崗位進行二次報名(如原報名小學語文崗位,補錄可報名其他小學語文崗位),報名通過的應聘人員參加一輪補錄面試。補錄面試滿分100分,合格成績?yōu)?0分,補錄面試成績合格應聘人員中,根據補錄崗位招聘數量,按照補錄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補錄崗位的體檢人員,補錄不設遞補。若啟動補錄環(huán)節(jié),以廣州市越秀區(qū)教育專欄后續(xù)公告通知為準。
四、線下考試疫情防控須知
(一)考生防控管理
本著對考生健康負責原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兩種情況對考生進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參加考試
粵康碼為綠碼,有考前(以每科目開考時間為準,下同) 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電子、紙質同等效力,下同),現場測量體溫正常(體溫
2.不得參加考試
(1)正處于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無癥狀感染者,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密切接觸者的密切接觸者(以下簡稱次密切接觸者),以及其他正處于集中隔離、居家隔離、居家健康監(jiān)測的考生;
(2)考前 14天內,中高風險地區(qū)(或發(fā)生本地疫情地區(qū))所在縣(縣級市、區(qū)、旗,直轄市、副省級城市為街道和鄉(xiāng)鎮(zhèn),未設區(qū)的地級市為街道和鄉(xiāng)鎮(zhèn),下同)或當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閉管理地區(qū)旅居史的考生;
(3)粵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 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考生;
(5)現場測量體溫不正常(體溫 ≥37.3℃),在臨時觀察區(qū)適當休息后使用水銀體溫計再次測量體溫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6)其他不符合正常參加考試情況的考生。
(二)考生參考要求
1.考生憑借粵康碼、14天行程碼、考前48小時內廣東省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身份證原件或派出所出具的臨時身份證、準考證、《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承諾書》(考生自行填報簽名,廣東省2022年人事考試考生疫情防控須知(第一版)見: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929149.html)等材料查驗通過后方可進入考場。
2.考生應提前到達考場點,經工作人員進行防疫資料查驗后,方準予進入考場參加考試;查驗不通過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3.疫情期間,考場不提供停車位,外來車輛及無關人員(隨行人員)一律不得進入。
4.所有考生在考點期間務必全程規(guī)范佩戴口罩,進行身份核驗時須摘除口罩。
5.自覺配合完成檢測流程后經規(guī)定通道前往考場,在規(guī)定區(qū)域活動,考后及時離開。
6.如有相應癥狀或經檢測發(fā)現有異常情況的,要服從考務人員管理,接受“不得參加考試”“安排到隔離考場考試”等相關處置。
7.如考生違反防疫政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三)因疫情原因,請參加線下環(huán)節(jié)的應聘人員在相關環(huán)節(jié)成績公示后再安排離穗行程。考試期間請勿擅自離開廣州,并盡量避免參加聚集性活動,切實做好防疫工作。
(四)應聘人員提交和現場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須真實、有效,積極配合和服從考試防疫相關檢查監(jiān)測,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信息。如違反相關規(guī)定,我局將取消該應聘人員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并根據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五、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zhí)行。
(二)考察。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突出師德師風考察,將師德表現作為教師招聘和聘用的首要內容,在聘用考察中嚴格執(zhí)行師德表現一票否決制度。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師德師風、道德品質、學歷情況、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應聘人員須按要求,配合考察小組開展相關表現及人事檔案審核等內容的考察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單位可在同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體檢、考察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由招聘單位決定。
1.體檢不合格的;未按時、按要求進行體檢的;應聘人員放棄體檢的。
2.考察不合格的;應聘人員不配合導致工作受阻,不能在1個月內完成考察的;考察人選放棄考察的。
六、公示和聘用
(一)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后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名單,經7個工作日公示,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越秀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并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期間發(fā)現應聘人員資格等不符合報名條件、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應聘人員本人放棄,或在1個月內未能配合招聘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xù)的,取消聘用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在同崗位綜合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綜合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其他應聘人員。
(二)工資待遇按廣州市越秀區(qū)事業(yè)單位工資相關規(guī)定和招聘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執(zhí)行,根據應聘人員報考所使用的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和學位進行公示、聘用和核定工資待遇。
(三)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一年以上的,試用期為半年。工齡一年以內的,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根據《越秀區(qū)中小學教師“區(qū)管校聘”管理改革實施方案》(越教字〔2018〕265號),越秀區(qū)教師實行“區(qū)管校聘”管理,應聘人員須服從越秀區(qū)教育局工作安排,否則視為自愿放棄聘用資格。
(五)聘用崗位等級按應聘人員具有與應聘學科對應的專業(yè)技術資格聘用到相應的專業(yè)技術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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